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应当逐步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