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城乡排水规划应当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乡排水规划。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