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商业发展若干规定第六条有效商业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对行业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自律管理,规范行业竞争,组织开展商业道德和诚信经营宣传教育,反映行业要求,维护商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积极参与促进商业发展工作。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