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商业发展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商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面向全市商业企业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为商业经营者提供市场供需、政策咨询、投资融资、对外合作、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等信息服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