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承包、合资、合作、租赁等方式开发、利用林地,进行中低产林地改造,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林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