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第三章 林地使用权流转第二十九条有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收益归该组织所有,并主要用于发展集体林业生产、乡村公益事业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分配。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