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中医条例/第六章 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第三十一条有效自治区鼓励、支持西医人员学习和研究中医理论及诊疗技术,加强中西医结合的高、中级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诊疗技术的提高和医药科学的发展。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