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本省优先发展软件产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