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章 利用和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禁止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船、游客。禁止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