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昆曲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和有关县级市、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昆曲保护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昆曲保护规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