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五章 失业人员管理与再就业第三十四条已废止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再就业。用人单位安置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