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 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失业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不计征税、费,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