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农业发展基金,应当划出百分之十以上用于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