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第三章 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第十四条有效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构成,应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其比例应不少于百分之七十。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