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条有效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沟、管线、杆线,以及公交站台、绿化、环卫、城市照明、无障碍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建设年度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