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第十条有效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采取集中教育与其他教育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并保证人员、时间、内容的落实。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