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本条例所称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为保障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安全,按照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的要求划定的一定空间范围。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