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义务植树条例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义务植树工作的领导,将义务植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义务植树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