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信访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条已修改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信访事项的处理,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0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