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已修改

运输、储存农产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的运输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条件和动植物防疫条件,不得将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

需冷藏保鲜的农产品在运输、储存时,应当使用冷藏设施。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