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三章 农业投入品第十八条已修改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票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要求提供相关发票等事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