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修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的,其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