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种畜禽管理条例/第三章 种畜禽生产经营和推广使用第二十三条已废止种畜禽广告在发布前必须经当地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发布。申请办理种畜禽广告审查,必须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种畜禽有关资料。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