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废止

国有种畜禽场要以服务畜禽改良为根本宗旨,坚持生产、经营、服务相结合,发挥在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