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七条已修改实行家庭成员互助用血制度。无偿献血的公民,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凭其《无偿献血证》和有关证明,按无偿献血量等量半费用血;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无偿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8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