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三章 集体合同内容第二十五条有效集体合同草案可以由集体协商一方起草或者双方共同起草,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起草。集体合同草案应当载明协商的内容,以及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和双方协商代表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