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第三章 信息化工程建设第十八条已废止信息化工程的安全系统应当与信息化工程的设计、建设同步进行,所需经费列入项目预算。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