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公安边防机关应当开展经常性的边防治安管理宣传活动,并利用伏季休渔等船舶归港时机,对出海人员集中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