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二节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已修改建设工程应当符合消防规划确定的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的,规划部门不予审定通过规划方案,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