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文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调查评价第二十五条已修改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管理制度,对持证单位从事业务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22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