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八条有效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各新闻宣传单位应当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每年10月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