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十条有效鼓励各民族加强文化交流,尊重和支持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创新,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