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有形建筑市场第二十九条已修改有形建筑市场应当妥善保存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有关备案资料、原始记录等,并制定相应的查询和保密等管理措施。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