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农村公路保护条例/第三章 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第十五条已修改实行超载、违法超限车辆信息登记的抄报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超载、违法超限数据库,并逐步实现数据库的全市联网。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抄报的超载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超载车辆的驾驶员实施记分管理,具体的扣分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