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机构管辖。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