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扶贫条例/第二章 扶贫对象和范围第十二条有效扶贫对象是指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贫困人口。扶贫范围包括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等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