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第四十四条已修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诚信档案,记载单位和个人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处理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