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鼓励和引导公共客运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低碳化经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能源,提高运营效率,为公众提供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经济环保的公共客运服务。

鼓励公共客运经营者配置一定数量的无障碍车辆。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