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程海保护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沿湖生产、加工企业和服务行业所产生的废水应当进行水污染物处理,实行达标排放,处理后水体水质仍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Ⅲ类水标准的,严禁流入程海水体。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