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实验的,应当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临时电台设置、使用手续。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