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第四章 价格鉴定的程序第二十六条已废止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当事人有权要求办案机构重新委托鉴定或者申请复核裁定:(一)鉴证人不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违法的;(三)鉴定结论依据不足的;(四)鉴定价格显失公平的。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