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第四章 价格鉴定的程序第二十四条已废止价格鉴定结论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委托方、受托方名称和地址;(二)涉案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基本状况;(三)价格鉴定的依据;(四)价格鉴定方法和过程要述;(五)价格鉴定结论和出具日期;(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七)价格鉴证人员签名。价格鉴定结论书应当加盖价格鉴证机构公章,并附鉴证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