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第三章 价格鉴证机构及鉴证人员第十四条已废止从事涉案财物价格鉴定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涉案财物价格鉴证人员资格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按照国家规定登记注册。从事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的复核裁定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复核裁定员岗位证书》。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