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废止

价格鉴证机构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专门从事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价格鉴证机构不得从事中介经营活动。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