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第三章 价格鉴证机构及鉴证人员第十三条已废止价格鉴证机构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专门从事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价格鉴证机构不得从事中介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