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丽江古城的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入排水管道。丽江古城内应当建设与厕所相应的化粪设施,粪便未经处理不得排入污水管道。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