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六章 他项权利登记第三十二条有效房屋抵押、典当的,权利人应当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