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单位应当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对从业人员采取必要的辐射防护措施,预防放射性污染事故。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