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国家收费标准的,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行业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国家和行业收费标准的,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商同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实行法律援助。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