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对初次鉴定有争议的重大疑难鉴定事项,或者经两次鉴定后仍有争议的鉴定事项,司法机关在决定进行再次鉴定前,可以委托省司法鉴定专业委员会出具专家咨询意见。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