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九条有效新闻出版、文化广电、宣传、普法、通信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组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移动客户端、户外广告设施等媒介和文艺团体宣传文明行为规范,传播文明行为先进事迹,批评和谴责不文明行为。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